原文标题: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省编委印发的冀机编办[2017]59号文件,为我院下达人员使用控制数3360名(已使用1541名,现空人员使用控制数1819名),编制床位2000张,占地面积近百亩,科室设置齐全,综合诊治内、外、妇、儿等各系统疾病。近两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2019年5月18日,元氏院区正式开诊;2020年1月1日,全面托管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医院,初步形成一体两翼办院模式。
目前,医院是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精神病学、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普通外科、临床营养学和内分泌科共七个学科获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心血管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口腔专业、精神科、传染科、眼科、医学影像专业、老年病科共11个临床重点专科;肾病科、血液病科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此外,医院还设有神经介入、周围血管病、肝病诊疗、内腔镜诊疗、营养专业以及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方面的6个省级诊疗(质控)中心。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我院。
医院现有职工2382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384名,博士生导师16名,硕士生导师10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6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29名。同时每学年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教学任务6000多学时;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任务。
医院是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大肠癌精准诊断与治疗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标准生物标本库正式运行。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等。
2020年建筑面积12.31万平米,国内一流的医技病房楼即将投入使用。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欢迎您的加入,让我们携手共进,博医济世,共建健康家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护理岗位专、本科毕业生需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6日后出生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需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6日后出生人员)。其他岗位人员需18-35周岁(1985年7月6日至2002年7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6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5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是指如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0时--14日24时(公告期内最后5个工作日及以上)。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
电子邮箱:(非护理岗位)
(护理岗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材料提交编号1)
(2)所有证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编码排序,并提交pdf格式文件(请务必按规定要求提交,提交格式模板详见附件3):
材料提交编号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1页);
材料提交编号3: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
材料提交编号4: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材料提交编号5:年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个人信息部分请填写完整);
材料提交编号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住培单位公章的专硕或住培证明,格式模板详见附件4);
材料提交编号7: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提交编号8:职称证书。
材料提交编号9: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交:
材料提交编号10:高中毕业证;
材料提交编号11:大学入学招生底册(专接本人员同时还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招聘全程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官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岗位代码:001-050、054(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代码055-073,进入面试人员不设比例,所有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岗位代码:051-053(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技师、药师、护理岗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总成绩合成
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专技医师(岗位代码:001、003、005-011、013、014、016-019、021-026、028、030-032、034、038-040、042-045、048、055-069、071-073)、技师(岗位代码:002、004、012、015、020、027、029、033、036、037、041)、药师(岗位代码:035)、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51-053)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5%,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其它岗位(岗位代码:046、047、049、050、054、07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0年7月6日
原标题: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06/9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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