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魏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魏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共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历、个人高考(含高职考试)成绩占当年一本录取分数线百分比、体检、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 招聘人数
招聘特巡警队员50名,限男性。其中参加普通高考人员招聘占比90%,参加高职单招考试人员招聘占比10%。
三、 招聘基本条件
男性青年,魏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自公告之日起算,曾参加过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的高中生、中专生、职高生、单招大专生、普通大专生、本科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自公告之日起算,(大专和本科有学籍的在校生也可报名)身高170cm以上,同等条件,退役士兵优先,严格按照各项成绩择优录取。
四、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 发布公告
2020年5月16日至5 月20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开发布。
(二) 报名
1、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6日至 5月20日。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魏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3、资格审查材料:
(1)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曾参加过高考及单招考试的考生提供当年高考或高职单招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
(5)退役士兵人员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已就业的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函;
(7)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5张;
(8)在校大专生、本科生需出具在校学籍证明。
4、报名情况、排名成绩及重要信息将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5、每人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四)录用方法
招聘工作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高考成绩核查、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笔试成绩为报考人员当年高考成绩或高职单招成绩(以考试院查询到实际成绩为准)占当年一本录取分数线百分比。
2、录用人员参考人民警察录用条件(标准)。
按照高考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五)政审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报考人员的核算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不低于魏县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被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到魏县公安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岗位由魏县公安局负责安排及日常管理。
聘用期间,受聘者违反警务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六、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如报考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我公司无关。
2.本次招聘事宜如有变动事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10—
2020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魏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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