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石家庄市鹿泉区补充招聘法院派遣制书记员考试安排的通知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鹿泉区补充招聘法院派遣制书记员考试程序进行适当调整:由原公告的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调整为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安排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0年4月9日9:00—2020年4月10日17:00,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登陆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9:00—10:30
笔试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第二实验小学(鹿泉区新康路与永丰街交叉口北行50米)
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人员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测量体温符合标准者,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3.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2020年4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考生登陆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二、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性质,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2350元/月(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请考生关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后续通知,并保持原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2020年4月3日
原文标题:石家庄市鹿泉区补充招聘法院派遣制书记员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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