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000名到基层工作公告

更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选调生 > 招考信息 >

2019年山东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000名到基层工作公告

2019-03-26 08:45:54| 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笔试、面试

笔试。按照有关要求,选调生录用考试纳入公务员统一招考。4月20日,选调生招录笔试与公务员招录笔试同步进行,统一采用公务员招录的笔试试题,其中申论科目采用公务员招录笔试中县级以下机关职位所用试题。考生到所报考市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分别确定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报考人员可于5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分数线。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和《山东省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诚信承诺书》(以下分别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交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审查盖章,同时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结束后,16市分别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面试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和工作人员,每场面试前分别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场。面试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或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选调计划3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选调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同类职位(指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3、考察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从严审核人选的档案,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所报考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市组织。

4、确定选调名单。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各市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建议名单。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拟选调人选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办理网签等有关手续;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递补并公示。网签后,如有违约行为的,按网签协议有关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安排使用与管理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安排到县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优先安排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原选调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原选调大学生村官管理方式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到村任职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步培养使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选调生管理。对表现优秀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有计划地交流到上级机关任职挂职。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市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各市咨询电话见《报考手册》。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站,各市选调计划、补充规定,考生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通知要求,请登录该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2日

1 2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杨楠)
关键词阅读 山东 选调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