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4月15日—4月20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可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3月16日9:00至2019年3月25日18: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19年4月2日前统一反馈。
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4月20日前就近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成绩的平均分,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一)笔试时间
4月20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太原。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中旬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山西省201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和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山西省在岗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山西省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市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足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报考地区所在市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地区职位计划选调数量,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市委组织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报考地区人选缺额的,从同地区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各市委组织部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选调名额取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各市委组织部综合考生考试、考察、所学专业、职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工作岗位。选调生到岗工作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考生不服从分配,选调名额取消,不再递补。
八、其他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拟选调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协议)的,本人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选调。
2、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取消录用。
3、省、市、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
4、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山西省(在岗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年限,视作在山西工作服务年限);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后,省内公务员遴选等方式被新单位录用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5、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选调生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山西省201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
点击下载>>>
关注张家口中公教育(offcnzjk)微信号,掌握考试资讯!
欢迎关注中公张家口中公教育考试频道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