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1.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课堂教学活动、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专职辅导员、教辅管理岗位面试采取抽题、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进行排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北方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北北方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北方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下载》》》
河北北方学院
2018年12月13日
原标题: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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