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23名、专职辅导员4名及教辅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1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12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8时--23日17时。
(2)联系方式:河北北方学院官网链接专页报名。
(3)报名要求:
登陆河北北方学院官网(),点击招聘专属飘窗,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相关荣誉证书、资历证明等应聘材料扫描件上传于附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回国留学人员学历认证证明。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有关事项由学校人事处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设置,教师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职辅导员、教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试卷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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