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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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2018-08-28 14:23:57| 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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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短信把新密码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六)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七)选择在唐山考区报名的考生,必须采集指静脉信息并其验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因此要求:除在以往报名考试中采集了指静脉信息并验证的考生无需采集外,其余考生务于10月11日-14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采集指静脉信息。有关事宜查询请登录唐山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八)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相关说明。

二、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考试科目

 

三、考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省(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六)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报考。

(七)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八)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九)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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