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张家口经开区委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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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家口经开区委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2017-12-06 16:24:08| 来源:北方人力资源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受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30名,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被招聘的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派驻到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工作,所招警务辅助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张家口户籍(含县、区)。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大疾病)。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30名(男性27名、女性3名)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体能测试报名和缴费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缴费形式

1.现场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 12月8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张家口市高新区纬二路嘉华国际写字楼4011室。

报名费和考务费为100元/人。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可在缴费时向北方人力资源张家口分公司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无误者可免除报名及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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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h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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