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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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

2017-11-24 19:03:26|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面试有关事项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3.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并以邮件方式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设置,教师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及行政能力测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每科试卷满分100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其笔试成绩以笔试及专业测试分数各占50%计算。

(三)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

1.个人情况复审。经复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课堂教学活动、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教辅、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100分。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进行排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北方学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北方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北方学院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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