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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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北方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

2017-11-24 19:03:26|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是河北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本科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素有北京“北大门”和“后花园”之称的塞外名城张家口市,集长城草原之灵蕴,得张垣文化之精髓,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实行校、院两级建制,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覆盖了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薪火承传建伟业,继往开来谱华章。目前,学校已步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开放式、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需为2016届、2017届毕业生或2018年3月份前可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技能和学历学位条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1月27日后出身),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7日后出身),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7日后出身);教师岗位应聘者在教学方面,要求专业基础扎实,思维清晰,表达流畅,能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所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应相同,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其最高学历之前取得的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也应相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北方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14名、教辅、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1月27日。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8时—12月4日17时。

(2)联系方式: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电话:,。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河北北方学院网页招聘专项”一栏自行下载附件“《河北北方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考生个人情况信息表》 并如实填写。将报名表、个人信息表、相关荣誉证书、资历证明等应聘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在主题栏和附件栏注明“应聘专业+学历+姓名”,如“药剂学+博士+张三”。其中2018年3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外留学获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回国留学人员学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邮箱准确、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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