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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河北省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综合考试成绩

2017-06-07 11:35:36|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河北省2017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综合考试成绩-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定州、辛集市及以下机关

  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排序(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进入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省直各部门(含省地税局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的考生,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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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h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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