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免费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更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考试动态 >

2017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免费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06-01 15:07:56|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四)签订协议。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招生计划县政府签订协议。

五、培养方式

农村全科小学教师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为5年。

六、相关政策

(一)小学全科免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设区市及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二)小学全科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在安排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试点工作是贯彻实施《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年)》要求,同时也是补充我省农村(教学点)缺乏教师问题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将联合成立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认真组织落实。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农村小学教育事业。小学全科免费师范生的相关手续,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办理。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小学及教学点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在核定的空缺编制内提出岗位需求计划,并到就业年度预留出空缺编制。经县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共同上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加盖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公章)。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审核各县的需求计划,经设区市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根据全省实际,制定培养计划(计划明确到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而后由省人社厅根据各地招生情况安排下达专项招聘计划。

(四)培养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要围绕培养造就优秀教师的目标,结合基础教育和农村学校实际,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办学理念,科学设置课程,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五)小学教师培养的主体责任在各设区市政府,设区市要积极开展本地区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25日

来源:

1 2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yh4381)
关键词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