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免费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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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 免费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06-01 15:07:56|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特别是教学点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十三五”教育规划精神,按照《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年)》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目标

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免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既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又能承担农村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二、培养计划

(一)培养范围和数量。培养300名,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贫穷艰苦地区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定向培养。

(二)培养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三)培养院校。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属于培养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7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体检合格。

(三)相貌端庄,无身体残疾,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报名。有培养计划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面向本县初中毕业生制定发布招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县招生考试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系统内填报“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培养计划”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组织。以县为单位对填报志愿考生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省下达计划数,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生源不足的县,可在本设区市内就近调剂,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培养学校要按照“以人为本,重心下移”的原则,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做好协调工作。

(三)录取。实行提前录取。培养院校以县为单位组织录取,录取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培养院校及时将面试合格名单报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并严格按照我省五年制高职录取流程,到生源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县为单位依据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各生源市录取结束后,将最终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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