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理准考证
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的已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下载打印好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并由本人亲自持该《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确认,加盖人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逾期未确认者或非本人亲自到场确认,取消其笔试资格。确认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09:00至2017年6月14日17:00止,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确认《笔试准考证》后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整招聘岗位和指标,并于2017年6月15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整或取消后,本人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段淘汰的方式进行,即先笔试、后面试。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7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中所规定比例执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无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语言文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与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6月19日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6月19日向学院人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9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0日09:00至2017年6月21日17: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楼)。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登记表》(须签名)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7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应聘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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