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及专业技术水平评估成绩合成为复试入围成绩,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复试环节。
2、复试时间和地点: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3、复试方式。复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实训中心(专技)岗位和计财处(专技)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复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它成绩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复试前由我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复试入围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复试入围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复试入围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占加权成绩的40%、60%,即总成绩=(复试入围成绩÷1.2)×40%+复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人社网()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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