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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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2017-05-08 13:11:31| 来源:河北中公教育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血液中心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血液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血站的血液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承担省会无偿献血组织发动、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河北临床器官移植配型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定点HLA组织配型实验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5月10日至1999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所报考的岗位和专业;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坚持正常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4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7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1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5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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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h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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