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23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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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告(2303人)

2017-03-17 13:55:51|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具体安排为:

4月22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2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4月23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18日8:00至4月21日18:00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市级机关及开展分类面试的机关6月10日至6月11日;区级机关和垂直管理机关6月24日至6月25日。

面试考务费缴纳及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6日8:00至6月9日16:00。

根据招考职位具体要求,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选拔优秀社区干部到街道机关任职工作

选拔对象为河北区、红桥区行政区域内,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区工作者。选任工作各环节与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

五、其他

此次招考的具体流程、相关政策,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以及隐匿身份“试考”的行为,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及相关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3月17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原标题: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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