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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刑法的规制机能

2016-07-18 09:36:39| 来源:张家口人事考试网

【导语】

为方便考生备考2016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刑法之刑法的规制机能》,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刑法的规制机能,是指对于一定的犯罪,在刑法中规定施加一定的惩罚措施,以此来明确国家对该犯罪的规范性评价。这里的规范性评价意味着刑法既是行为规范,也是裁判规范。

刑法作为行为规范的机能是:刑法将一定的行为确定为犯罪,并规定科处一定刑罚,从而指出其应当受到法的无价值判断(评价机能),这样刑法的命令,就可以使普通人形成不实施类似行为的意思决定(意思决定机能),从而避免犯罪。

刑法作为裁判规范的机能是:在司法活动中,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刑法规定,就不能确定刑罚处罚,定罪和量刑都必须以刑法的明确规范为指导。所以,对司法官员而言,刑法是对其法外科刑权力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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