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文秘人员,主要从事文件起草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者优先。
(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
(六)本人无不良记录,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
(七)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4日24:00,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
1.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综合考虑职位要求和报考者自身条件,按招聘人数1:3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报名确认
4月27日9:00-24:00,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增补报名确认
根据放弃笔试人数,我中心将从其他应聘人员中增补。4月28日9:00-24:00,增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4月29日9:00起,确认笔试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16年4月29日在国家粮食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将于笔试后进行。面试将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和面试人数1:8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笔试后一周内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人选将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人员在国家粮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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