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衡水开放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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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河北衡水开放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2026-05-08 08:48:56| 来源:衡水开放大学官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开放大学是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衡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集成人学历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为一体的新型高等学校,是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建校四十五年来,已经累计培养了15余万名中高等实用型人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2026年衡水开放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4名,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开放大学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18-38周岁(1987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6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如考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8.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以下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衡水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sdd.cn/)和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衡水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衡水开放大学(衡水市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楼709房间,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宁安路960号。

5.报名所需材料:

(1)衡水开放大学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表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4)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等佐证材料。

(6)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

(7)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减少岗位情况在衡水开放大学官网公示,并通知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有关事宜。由衡水开放大学依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通过电话通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六、测评考核方式

所有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根据通知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9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考生。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公开选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宜提前在衡水开放大学官网公布。考核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要求

采取面试加试讲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品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核的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天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

3.综合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选。(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衡水开放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由衡水开放大学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三)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四)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选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选聘政策、选聘程序、报名等问题,可咨询选聘单位。选聘单位暂不能确定的,由选聘单位向人社部门咨询后再答复考生。

2.此次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开放大学网站发布信息,务必牢记报名、领取《考试通知单》、测评、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5.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6.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8-5266529、5235299

监督举报电话:0318-5266698

(接听时间: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附件下载:

附件1:衡水开放大学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x

附件2:衡水开放大学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衡水开放大学

2026年5月6日

原标题:衡水开放大学 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sdd.cn/xiaoyuanzixun/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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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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