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社区工作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中共河北省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冀社字〔20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54名(不列编制)。设A、B、C三类岗位。
A岗17名 男性 岗位代码001;
B岗17名 女性 岗位代码002;
C岗20名 不限男女 岗位代码003 。
以上A、B、C三类岗位,如有岗位招聘数量与进入面试人员数量达不到1:2比例,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核减名额按A、B、C轮续调剂到相应岗位使用,岗位调剂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能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能力。
3.具有望都县户籍或报考者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望都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籍在望都县且尚未迁回的可以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2日至2007年8月12日(含当天)期间出生。
5.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6.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首日。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因各种原因不能将人事关系或档案转入管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登录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5218),
按照公告流程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8:00。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6:0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相关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站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考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的提示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驳回”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个环节不予退费,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二)笔试
1.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于8月21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采取机读形式阅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笔试时间:8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注意事项”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为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6.考生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6日-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复审通知单》。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报考者父母为望都县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户口簿首页及其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报考者岳父母或公婆为望都县户籍的需提供岳父母或公婆其中一方户口簿首页及其本人页、结婚证;配偶为望都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者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籍在望都县且尚未迁回的情况,提供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和高中毕业证,以此证明其原籍为望都县且符合报考条件。
4.小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
5.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一并提交;
6.应聘社区工作者C岗的考生需提供用工单位开具的在职劳务派遣人员证明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人签字并提供联系方式等)
7.是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证明信(指党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证明人需签字并留电话号码,上级党委加盖公章)。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报考的,其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入围资格。一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二是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考生达不到1:2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项。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抽签,按抽签顺 序在候考室就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考察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生在入围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学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5.面试成绩。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①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②中共党员,③大学生退役士兵,④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有放弃进入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结束后2日内,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递补原则与体检确定人选环节相同。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纪委、人社局组织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关系)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放弃或政审不合格者,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望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并在望都县委社会工作部张贴公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如发现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依法取消录用资格。递补原则同体检确定人选环节,并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和公示。
(八)聘用和薪酬标准
由县人社局指导望都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纳入望都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按省、市、县关于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薪酬标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执行。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只限在社区的社区服务岗位工作,调离社区服务岗位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委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凡在规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通知事项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特别提醒: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确保在招录期间手机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有关公告,因考生自身原因或因考生本人手机不畅影响到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政审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5.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望都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7752993744
咨询电话:0312-7827783
望都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2日
原标题:望都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angdu.gov.cn/col/1618975508376/2025/08/12/1754962074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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