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村级班子大学生培育计划”,进一步充实基层后备力量,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曲周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5年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聘人数
本次确定160个村进行选聘,每村公开选聘1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回村担任党务(村务)工作者,共计选聘160人。(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服务群众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志愿在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9年6月10日至2007年6月9日期间出生)。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加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项目的人员,以及在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需要,具备选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6.报考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需具有所在村户籍或原籍为该村,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或配偶户籍、原籍所在村岗位;户籍或原籍不在村,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到村任职的,也可参加选聘(户籍、居住年限以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为准);
7.符合以上条件的党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
1.受过刑事处罚(含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参加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四、选聘实施步骤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乡镇现场报名、县级资格复审、笔试测评、乡镇综合研判、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在曲周县政府网发布。同时,曲周组工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选聘村在本村公示栏张贴选聘公告。
(二)乡镇现场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乡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6月12日至16日
2.报名程序:由符合选聘条件的、自愿回村任职的大学生填写《曲周县2025年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拟任职村党组织同意盖章后,由报名人员到所在乡镇党建办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提交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曲周县2025年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籍籍贯证明(户籍或籍贯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党员需由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三)县级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对选聘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笔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五)乡镇综合研判
乡镇党委结合选聘村村情实际、产业发展特点和村级班子建设需求,着眼于优化村级班子结构、储备优秀后备力量、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通过走访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和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群众工作、人际交往等能力水平,对入围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基层经验等进行综合研判,乡镇召开党委会议,逐村逐人进行综合研判比选,赋予一定分值,满分100分。
(六)成绩公布
1.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运用“笔试成绩×60%+乡镇综合研判×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总成绩出现3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得出。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①中共党员;②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历(学位)较高者;④服务基层经历或志愿服务经历较长者;⑤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则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取办法。
3.公布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八)政审
1.确定进入政审人员。通过体检的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无违法违纪证明、征信证明材料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3.各岗位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十)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相关乡镇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所报名的行政村工作。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3个月。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及管理
1.薪酬待遇。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聘用期间按照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执行。以各乡镇为单位,在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若在聘期内选入村“两委”干部队伍中,任村“两委”干部期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继续享受相关政策。
2.合同解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聘期内没有当选村“两委”干部的,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不再续聘;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终止聘用关系;工作不称职或不合格,乡镇、村党组织认为不适合现任岗位的,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管理。被聘用人员任职期间须全职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管理。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评优评先、创业扶持、选聘村“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真实性负全责,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乡镇综合研判、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
3.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县咨询电话:0310-8858368
县监督电话:0310-8812380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上午08:3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工作日)。
附件1:曲周县2025年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选聘村名单 .doc
附件2:曲周县2025年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报名表.doc
2025年6月10日
原标题:曲周县2025年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 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x.gov.cn/news-show-12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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