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专任教师岗位,河北省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胜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学校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学校始建于1981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河北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
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万人。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体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11个教学单位。学校围绕“美丽河北”建设目标,构建以“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为主干、“环境保护支撑类”“环境人文艺术类”为支撑的三大学科群。坚持需求导向,以产业链或产业链相关环节为主线整合构建了“环境管理、环境污染控制、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等10个专业集群,体现了学校生态环境教育特色交叉融合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设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等25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学校现有教职工6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2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60余人。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约95%,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约47%。
在北戴河这方沃土,学院将努力建成“环保理念践行与示范基地” “全国环境教育培训基地” “环保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和“环保新技术新设备展示基地”,期待有识之士的加入,共同为国家生态环保事业,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30名,均为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学校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为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科发展,加快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急需选聘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https://hebuee.edu.cn/)及学校公开招聘系统首页、合作网站、选聘范围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或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通过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系统入口网址https://zp.hebuee.edu.cn/)注册、登录、提交报名材料。我校派专人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各用人单位组成评委会或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试讲或学术报告会或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或专业技能操作,或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用人单位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781575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闫老师 满老师
联系电话:0335-7815763 0335-7815765
电子邮箱:emccrsc@hebuee.edu.cn
附件: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5月7日
原标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hebuee.edu.cn/info/1054/21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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