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北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春季选聘博硕人才3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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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北邯郸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春季选聘博硕人才300人公告

2025-03-09 09:36:30| 来源:邯郸市教育局

为深化开展“十万学子进邯郸”行动,加强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30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具有相应招聘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毕业生可暂不做要求,但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6.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11.已通过邯郸市其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测评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政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二、选聘岗位及学科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市直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

三、报名及测评时间

1.报名

考生须在审核测评前将《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dbsyc2025@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拟测评学科。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之日结束。每位报名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本年度市直学校测评工作。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核为准,报名表不作为审核依据。

2.现场审核及测评

时间:2025年3—4月。

地点:为方便考生进行审核、测评,拟设立河北师范大学审核、测评地点。如未满足选聘计划,将选择部分重点师范类高校为审核、测评地点进行选聘补录。具体审核测评时间、地点以相关高校官方网站(一般为就业网站)公布为准。

3.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往届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个人简历(8份)、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等相关材料。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研究生学校在读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本科和研究生)、个人简历(8份)等相关材料。

海外留学毕业生: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个人简历(8份)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1.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80分,测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教学能力、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组确定。

如组织开展补录,待所有补录地点测评全部结束后,通知拟聘用人员。

博士研究生,由专家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

2.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落实岗位。由邯郸市教育局按照拟聘用人员测评成绩,结合各学校岗位需求,统筹安排并落实具体学校及岗位,使用编制为邯郸市教育局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社局、邯郸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市教育局党组提出聘用意见,报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补录环节,如在测评、体检和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原文

监督电话:0310-626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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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

2.世界大学QS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名单

邯郸市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

原标题:邯郸市教育局2025年春季市直学校选聘博硕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hd.gov.cn/../newsInfo.aspx?pkId=5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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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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