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3月28日)文件精神,沧州经济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经济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9年1月3日至2007年1月3日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体岗位所需的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及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11.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12.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edz.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5日9:00时—1月9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998061e7fa96c0b3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4.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中午12:00。
5.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根据本人专业、学历、学位情况和个人意愿,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报名成功进入下一环节后不得修改应聘信息或重新报名。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对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请在报考期间内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考试相关信息导致考试延误的,责任自负。
7.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具有应提供所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件的义务;资料审核贯穿整个流程,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通道准时开启、关闭,报名费每人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个环节不予退费,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8.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截止时间,关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7:00,报名费每人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完成缴费后自行放弃笔试的应聘人员,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者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考生需本人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资格复审需要携带资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A、C岗位所需材料)等。
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无故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递补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限一人次。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面试考场地点和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综合成绩及排名
为确保招聘质量,综合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采取依次按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中共党员者(B、D岗位可用条件)、学历高者、具有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也按照此要求确定,递补只限一人次。
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体检
此次招聘体检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需在提请复检后2日内完成,复检由组织人事部全程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限一人次。
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考察审档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审查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进行政审。考察审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人次。
(十)公示
对经考察审档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限一人次。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聘用及待遇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基层治理保障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双学士及以下毕业生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的薪酬根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社区工作者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录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查看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咨询电话
(一)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5088002
(二)咨询及投诉电话:0317-3096832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中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5年1月3日
原标题:沧州经济开发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edz.gov.cn/cedz/c104747/202501/a2af505465b845b08bae45036d0dcf3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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