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1964年建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工艺美术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为传承中国工艺美术以及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进入新时代以来,学院摸索出一条不同于其他专科院校的教学之路,特点是“面向文化产业市场,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用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学院形成了“两校区、一中心”的办学格局,通过“艺工坊”“学工坊”“教师工坊”“大师工坊”等实习实训单元模块设置和项目教学手段,培养学生成为熟练掌握艺术设计与实践能力的实用型复合专业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拟招聘博士研究生1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扩招后,招聘了大批年轻教师,专业带头人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大师工坊、科研、校企合作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学院需要的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优秀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bgm.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相关目标单位寻聘。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通过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地址:gmzzrsc@126.com。
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荣誉称号扫描件等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9:00~2025年1月14日17:00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核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方面,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https://www.hbg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8160(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 5918126(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2-5918160;
电子邮箱:gmzzrsc@126.com。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5年1月3日
原标题: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35894260294lup&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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