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选聘,硕士研究生采取测评选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及以后出生);
6.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人才共9名,分别为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物理教师2名,高中化学教师2名,高中地理2名。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hdrcw.ikaowu.com/exam/1277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邯山区2024年博硕引才报名表》,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
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如因报名者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线上资格审查的,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4)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选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
报名系统开启后,资格审查工作随即展开,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后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审核未通过,报考者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报名审核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6.报名费:本次选聘免收报名费。
六、选聘程序
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5:1的,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90分钟。笔试内容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各学科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资格使用,不计入最终录取成绩,录取仍以面试测评成绩为准。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面试测评人员,参加面试测评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未超过15:1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试讲前由考生选择试讲的学科,选择同一学科的试讲题目相同。 中共邯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3.面试测评结束后,面试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政府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助查询。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排序。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310-8033609
报名平台服务电话:0310-3108668
中共邯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原标题:邯山区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dhs.gov.cn/xwdt/tzgg/202404/t20240425_2037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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