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特种经济作物研究所)是河北省省级专业棉花研究机构。前身始于1945年创建的北平农业试验站,1984年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分建而成。拥有“国家棉花改良中心河北分中心”“农业农村部黄淮海半干旱区棉花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棉花原原种扩繁基地”等国家级平台,是国家棉花产业技术体系土壤障碍消减与地力提升岗位、河北省棉花产业技术体系一、二、三期首席专家和河北省棉花学会的支撑单位。研究所在职职工57人,其中科技人员5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4人,研究员21人,博士8人,硕士3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管优秀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15人。
研究所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中心实验室3个管理服务部门及生物技术研究室、品种资源研究室、分子育种研究室、遗传育种研究室、栽培及生理生态研究室、高效复种研究室、功能植物研究室、区域试验项目组、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等9个科研部门,主要从事棉花及油葵种质资源创新及利用、遗传育种、栽培耕作、生理生态、分子生物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物育种重大专项、国家棉花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76项。
研究所在小安舍、海兴、威县、三亚建有4个试验站,在邯郸邱县、曲周、成安,邢台南宫、威县,唐山丰南等地建有6个棉花绿色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在承德围场、邢台平乡等地建有2个油葵高质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在全省不同生态类型区建立示范基点50余个,年示范展示新品种新技术10余个(项),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0余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我所拟选聘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所为省级农业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大量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高层次人才需求量较大,当前我所高层次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科研工作水平,满足科研工作需求,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拟选聘2名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http://www.jicotton.com/default.aspx)、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nky.com/)等发布招聘信息,选择符合该岗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将《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发表论文等有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mhsbgs@163.com邮箱,电话:0311-87652070。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工作由院人事工作部具体组织,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测评小组由招聘单位领导、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或9人,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测评小组组长,遇特殊情况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测评小组组长时,由院人事工作部指定。测评工作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论文著作等情况,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测评结束后,测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计算平均分作为测评成绩,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对象;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由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推荐情况记录在册。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工作部或招聘单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http://www.jicotton.com/default.aspx)或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hebnky.com/)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2070(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综合办公室)
附件1: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2024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棉花研究所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cotton.com/Item-423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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