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河北省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属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2022年学校成功列入省域“双高”建设学校;成功入选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根据我校发展需要,拟开展2023年度人才寻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
一、寻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寻聘程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寻聘岗位和数量
拟寻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寻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石家庄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人才寻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寻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6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寻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1月6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五、寻聘程序
(一)发布寻聘公告
本次寻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sjzysgz.com/)和寻聘高校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至1月7日(9:00-17:00)
报名地点:①北京市海淀区小西天志强北园1号院,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8532108386;②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36号增1号,联系人栾老师,电话15383110122;3.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万科里生活广场C座7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8293725098。
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6.现场填写《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寻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学校根据寻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寻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选。
(三)面试
学校组织不少于7人的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方式以试讲为主,包括讲授和现场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试讲过程中必须有板书。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出具考察报告,提出初步意见,上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齐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婚育情况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sjzysgz.com/)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 系 人:栾老师(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3932270
附件1:石家庄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人才寻聘岗位信息表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2月28日
原标题: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人才寻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jz.gov.cn/col/1505457347148/2023/12/28/1703746699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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