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数次跻身全国最佳医院排行榜前100名,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河北省卫生系统百佳医院”和“河北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中山、友谊、湘江三个院区,总开放床位2608张,临床医技科室83个。占地总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另有对口援疆托管的新疆铁门关医院,一个相当于二级甲等医院的帐篷医院——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2022年门诊量86万人次,出院病人7.7万人次,手术量5.1万人次。
医院学科综合实力雄厚。作为河北省创伤急救中心所在单位,是河北省唯一一家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疗救治中心及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承建单位。多次承担国家级及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治任务,圆满完成冬奥医疗保障工作。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25个。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医院科技量值排名中,我院骨外科学、急诊医学、传染病学、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内分泌病学与代谢病学、神经外科学、肾脏病学、消化病学、整形外科学等9个专业多次进入前100名。2018年、2019年骨外科学连续两年位列全国第4,常年稳居全国专业前十。
医院特色专科优势突出。骨科作为国家首批临床重点专科,已发展为科室和学术建制完备的骨科医学中心。此外还拥有肾内科、感染科、神经内科共计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肾内科、中西医结合肝病科2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还有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肾内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中国医院协会血管通路培训基地、全国县级血液净化培训基地。感染科获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为华北地区疑难重症感染150病的临床诊疗中心、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中西医结合肝病科为国家肝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作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肝病专科、中华生物医学免疫学会理事单位。我院是全省唯一具备肝移植资质的医院,并具备角膜移植资质,是河北省器官获取组织(OPO)挂靠单位,河北省区域性眼库所在地,红十字眼库所在单位,角膜移植技术全面,国内领先。肝胆外科移植团队自2002年组建以来,至今已完成近700例各式肝脏移植手术。
医院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现有职工3278人,其中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长江青年学者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务院特贴专家20人,博士生导师62人、硕士生导师291人,高级职称589人。张英泽院士担任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医师协会骨科分会会长、中国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近三年,医院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受聘常委及以上学术任职者共计11人,在河北省医学会、河北省医师学会受聘主任委员者共计9人。
医院打造高水平科研平台,为学科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拥有骨科微创智能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骨科智能器材重点实验室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0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0项。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3项、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7项,河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出版医学专著、教科书170余部,发表自主产权SCI论文近1700余篇。获授权专利700余项,居省内医疗卫生领域首位。
河北医大三院人以严谨的医风、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创造了辉煌的历史。新时代的河北医大三院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突出特色、全面发展的发展战略,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力争把医院建成管理科学、服务优质、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群众满意、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综合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具体条件
2023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博士1人、硕士2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工作、实习带教及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急需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扩充我院人才队伍。
五、选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有三甲医院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官网(https://www.cthhmu.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接收报名。
1、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期间法定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3)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人事处222办公室。
(4)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网上报名方式:
将签名后的报名表(附件2)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等所有相关证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hbydsyrsc@163.com。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全程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组织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技能操作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0369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03617(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8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860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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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23年11月21日
原标题: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thhmu.com/?index_mods-actic_id-7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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