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均可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
(4)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5)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应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6)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上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及荣誉材料原件。
(8)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届时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应聘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河北北方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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