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为顺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规定,结合顺平实际,现就引进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回顺平工作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顺平县外工作的河北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主要包括:
1.具有顺平县常住户籍或者高考生源地为顺平的人员;
2.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在顺平工作生活且常住户口在顺平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
根据全县人才需求和编制情况,回引科级及以下公务员15名,全部安排到乡镇工作。调入的科级干部,原则上保留原职级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符合调动条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含职级晋升人员);
4.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起至2023年11月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顺平县人民政府官网/、顺平县委组织部“顺平组工在线”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顺平县2023年人才回引报名信息表》,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顺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201房间)报名。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顺平县2023年人才回引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户口本等可证明符合回引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本人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报名资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回引资格。
(二)资格初审
顺平县委组织部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回引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审核档案,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回引: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道德品行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
3.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4.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回引人员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不能按时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12-8749073
中共顺平县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7日
原标题:关于引进在外地工作公务员回顺平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nping.gov.cn/col/1660634096582/2023/10/27/169839441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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