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159名
执勤车驾驶员岗位:25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灭火救援、执勤车辆驾驶、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执勤车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8.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有部队、消防队伍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运动特长生;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中级(含)以上证书、舟船艇驾驶证书、游泳或潜水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时间
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每月轮休8-10天。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及上级相关要求的特殊时期,要求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休假的,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
三、福利待遇
(一)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各地市财政部门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训练补助、五险一金、夜间执勤补贴、被装费、伙食费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奖惩,与试用期绩效工资挂钩,试用期满且培训合格后按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均与月考核量化挂钩,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准。各县(市)、区工资发放标准见附件1。
(二)福利待遇包含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护理假、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等。
四、招聘考核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
(1)微信搜索“廊坊消防”微信公众号,点击专职招录;
(2)网上报名:需登录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网站(http://xfyzp.0316119.com)点击报名端口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0316-5267024。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复核。1.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人需持所属证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应聘者进入体能测试考核阶段;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的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择优录取,体能测试及标准参考附件2。
五、特别提示
(一)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由各地市财政部门保障,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训练补助、五险一金、夜间执勤补贴、被装费、伙食费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奖惩,与试用期绩效工资挂钩,试用期满且培训合格后按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正式工资,正式工资均与月考核量化挂钩,具体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准。各县(市)、区工资发放标准见附件1。
(二)福利待遇包含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护理假、丧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等。
原标题:廊坊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四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9S8MBvTfE4uILOMoNv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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