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华北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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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华北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公告

2023-08-22 09:27:44| 来源:河北人社网官网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等教育层次和类别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7年8月23日至2005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能力等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9名、管理岗位人员13名、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8月(含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报名和交费等有关事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报名网址: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https://tangshan.appms.cn/)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09:00-8月31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8月23日09:00-9月1日17:00。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选择要报考的考试,阅览“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了解报名流程,规范填写本人信息并提交审核。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点击“取消提交”后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网上交费。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银行卡快捷支付、网银支付和微信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31日17:00至9月1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tscptaz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3.考试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和学校网站,参加面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分为两个科目,两张卷。科目一是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专业技术岗位科目二是专业与岗位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能力水平;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科目二是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科目一和科目二均实行百分制,满分均为100分。任何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通知》将于笔试前7日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并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023、024、025岗位科目二测试不与科目一同场进行,另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测试;其他岗位科目二与科目一同场进行测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科目一×10%+科目二×3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科目一×20%+科目二×2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需在资格复审前,及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sczp@ncst.edu.cn,以便学校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邮件主题须使用“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须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2)《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证件丢失报案证明等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要求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管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5)扫描件;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扫描件,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5、附件6)扫描件;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资格证书等。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要求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管理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以上经历证明(附件5)原件;

(6)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和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学年或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

(7)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等。

面试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说课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科目一成绩、笔试科目二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10%+笔试科目二成绩×30%+面试成绩×60%;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科目一成绩×20%+笔试科目二成绩×2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终总成绩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学历(学位)较高者;5.工作经历较长者;6.中共党员;7.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8.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2(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1.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格式)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参考格式)

6.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格式)

华北理工大学

2023年8月21日

原标题: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3/0821/13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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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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