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3]63号)文件要求,经丰润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拟面向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等设置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帮扶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岗位
拟为我区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90个,岗位包括区人社系统、个别区直单位、丰润区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及15个乡镇,具体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报名选岗。报名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丰润区户籍(2023年8月7日前取得),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内)。
2、报名截止日前大数据协查为未就业(未参保、未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未在其他企业挂职监事等职务)。
3、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审核、面试、公示、聘用、上岗五个阶段。
(一)报名及审核
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丰润区区就业服务中心再就业服务科402室报名(地址:丰润区幸福道4号 联系电话:3238356)。
3、报名材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的电子证(本人登录手机APP“河北人社”下载打印),开通银行功能的电子社保卡截图,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本人现场填写《丰润区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需优先录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专人核验报名资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区人社局对报名材料统一审核。
(二)面试
区人社局对报名材料统一审核后,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进行调剂后将通知各用人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面试,各用人单位将面试结果的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公示
区人社局将对通过面试的拟上岗人员名单在区人社局网站(www.tsfrzp.com)、微信公众号“丰润人社局”、“丰润区就业服务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聘用
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临时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服务期限)内。
(五)上岗
被聘用人员按要求及时上岗,3天内未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期限和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为2年。服务期间由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临时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应发工资为河北省同期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由用人单位按季度向区人社局申请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附件:丰润区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选岗表
注:1、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2、所有信息发布以丰润人社局网站(www.tsfrzp.com)以及微信公众号“丰润人社局”、“丰润区就业服务中心”发布为主。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原标题: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sfrzp.com/index/index/article/article_id/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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