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用人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衡水市妇幼保健院拟招聘合同人员12名,工作方案如下:
01: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应往届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3年6月30日之前(含6月30日)有效。
3、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合同人员招聘计划表》。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备中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备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遇有特别紧需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医疗卫生职业的;
8、其他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情形。
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02: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水市妇幼保健院七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8-2183033/6665686。
审查资格条件
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二代身份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测评考核
1、结构化面试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试用期人员,进行1个月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测评期结束后由所在用人科室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测评。
公示
测评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和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岗位适应能力测评结果、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岗位适应能力测评,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计入合同期。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注意事项
建立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原标题:衡水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合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Pm3h20hOg-6eFQNyKR3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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