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15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luwenting@redcross.org.cn。
2.请参加面试人员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并填写《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上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见附件3)。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3月31日15时前发送扫描件至luwenting@redcross.org.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3月2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07,电话:010-84082605,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其他快递公司送达;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4.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报名登记表》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本人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11日(周二)全天进行。
1.4月11日上午9:00—12: 30,报考筹资与财务部财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监督审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4月11日下午14:30—16:00,报考联络部多边合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15、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45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106室(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8号)。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并保持手机畅通。
3.联系电话:010-840826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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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
2023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redcross.org.cn/html/2023-03/92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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