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
面试将在当天上午9:00正式开始,请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8:10前到达候考室。如考生8:10仍未进入候考室,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
北京首都宾馆B座二层松涛厅(候考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3号。路线:地铁2号线崇文门站A1口出站,往西步行700米,由首都宾馆南门进入,右转到B座。
(四)有关要求
(1)面试形式在面试当天确定并现场说明。
(2)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确定。
(3)考生将全天封闭,通讯工具须在到达候考室时上交并统一存放在屏蔽柜。
三、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
确认参加面试的,请于2023年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zl@ggj.gov.cn,同时将填写完整的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见附件2,文件名为“职位代码+姓名+基本情况表”,内容控制在1页)、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文件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材料”)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放弃参加面试的,请于2023年3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wyzl@ggj.gov.cn,同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作为附件一并发送(见附件3,图片格式,内容清晰可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需要提供学历认证。
(5)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需要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有关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报名推荐表暂时不便提供的,可待进入考察阶段时再提供。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
(二)资格复审方式
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按上述顺序编入一个文档(PDF格式),随同面试确认邮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现场审查。
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和报名登记表。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与考察具体事宜将在面试当天现场说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电话:010-83085021 传真:010-630930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国管局人事司
2023年3月16日
原标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086da02d80186e9d8ad44000a&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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