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号)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社区就业见习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本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及24岁以内未就业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是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全区共计开发50个社区就业见习岗位。
二、就业见习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方式(海港区人社局415房间,联系电话:3551320)。
(二)见习人员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每名见习人员只能上岗一次,期限为一年。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创业证电子版。并填报《秦皇岛市青年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
(三)组织岗位对接。海港区见习岗位对接时间为12月1日。双方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签订《秦皇岛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双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三、见习期间人员待遇
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见习单位负责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注册报名之前,需在“河北人社app”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需在“河北人社app”维护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三)报名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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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海港区2022年大学生社区就业见习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4UFO9wAa9NxWKUxjNyk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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