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河北唐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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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河北唐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2-10-20 09:04:13| 来源: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官网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市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低风险区旅居史等,来自疫情风险区未完成相关管控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未治愈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未解除管控措施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由考点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从考前第7天(10月22日)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次进入考点时,还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

4.考生须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附件1)并保持两码为绿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更换并全程佩戴口罩,在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6.考生按时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每科目考试入场时须上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附件2)和《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3)。原件或复印件皆可,请提前准备充足。

7.考生对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隐瞒或谎报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影响考场秩序和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均按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考生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尚在外地的考生要随时关注我市和考点所在辖区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按疫情防控规定及时返回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9.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本次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第一时间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唐山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尤其是考前两天)。

10.因我市部分道路维修,提醒考生提前熟悉到达考点路线、考点位置,避免因交通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11.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15-283837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日8:30-11:30,下午12:30-18:30)。

附件:1.“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示例

2.核酸检测证明样例及说明

3.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可下载)

原标题:唐山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seea.net/show.aspx?id=1537&cid=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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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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