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6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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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62名公告

2022-07-05 10:43:35| 来源:衡水法院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衡水市法院系统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河北省中基层法院面向社会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衡水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衡水市户籍,含市辖各县(市、区),落户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至200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5.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市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2名,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9名,基层人民法院招聘43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5日8:00至7月11日17:30,报名网站为(http://hs. hebyac.com)。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报考的单位,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按提示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标准为100元/人。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中文录入速度,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7月21日8:00至7月22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http://hs. hebyac.com)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完成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为7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没有填报《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技能测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技能测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技能测试成绩可于7月23日21:00以后登录(http://hs. hebyac.com)进行查询。

2.笔试(占总成绩的40%)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3日21:00至7月24日12:00,登录(http://hs. hebyac.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7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可于7月24日21:00以后登录(http://hs. hebyac.com)进行查询。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单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人选,可于7月25日(http://hs. hebyac.com)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26日8:00至17:30,地点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各法院招聘计划,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占总成绩的40%,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时间为6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http://hs. hebyac.com),7月28日8:00至7月29日17:00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为7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面试考点。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单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可及时关注(http://hs. hebyac.com)进行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各基层院分别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经公示无问题的,被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11个基层人民法院按照省法院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八)递补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1年内有效,在因聘用制辅助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疫情防控

所有考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河北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合格结果方能进入考场。考试全程配戴口罩,接受测量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

六、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由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318-2188160(市法院)

附件:1.衡水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

2.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PCWvL_FFEDIL3XwVrMp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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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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