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有关地区防控要求,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计划分批开展,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第一批: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9日(周四至周日)。
第二批及后续批次(如有需要):待定。
各批次的面试职位,由招录机关(直属海事局)根据各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后公布。
二、面试方式
第一批:现场面试。如因疫情防控原因,需要调整面试方式,各招录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
第二批及后续批次(如有需要):待定。
三、面试地点
第一批:每个招录机关设置1个面试考点(见附件1),考生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赴考点现场参加面试。如因故需要临时调整考点,各招录机关将及时通知考生。
第二批及后续批次(如有需要):待定。
四、面试确认
请所有面试考生于2022年5月24日24时前,向招录机关申报面试确认信息。申报方式为电子邮件申报(各招录机关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各招录机关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4),具体要求如下:
(一)面试确认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职位代码+考生姓名+确认参加 XX海事局第一批现场面试”或者“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参加XX海事局第一批现场面试,申请参加后续批次面试”。受疫情防控影响主要是指考生被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限制出行等管控措施,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到达面试现场参加面试的情况。
(二)面试确认电子邮件应包含以下附件:面试确认申报表电子版(样式见附件2)和考生签字确认的扫描件、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上述扫描件如不方便提供,可用手机拍摄的清晰照片代替。考生提交面试申报确认信息后,不得随意变更。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未能提供并保持有效畅通的联系方式,导致招录机关难以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考生的,由此产生的后续相应后果均由考生承担。
五、诚信管理
自愿放弃参加所有批次面试的考生应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并签名,于2022年5月24日24时前,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招录机关电子邮箱并电话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招录机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具体由各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赴考前,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赴考的,请第一时间向招录机关报告。
(二)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因面试考点所在地和考生常住地、旅居地等的疫情防控要求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各招录机关有权根据情况临时决定调整各批次、各职位面试计划安排。
(四)关于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安排、体检、考察等未尽事宜和第二批及后续批次的面试事宜(如有),以各招录机关的后续公告、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和各直属海事局网站,及时掌握面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调整信息。
(五)考生即日起要主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关注并严格遵守本地、面试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和招录机关对面试的具体组织要求,自行了解交通、住宿等事宜,做好充分准备。
(六)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在有需要时,招录机关能及时联系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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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2年5月20日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d.msa.gov.cn/aspx/gdmsa/12_detail.aspx?id=4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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