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山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告知书

更多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师资格 > 招考信息 > 外省考试信息 >

2021下半年山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告知书

2021-12-24 09:10:50| 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至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健康平安考试,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市考试管理部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上发布的疫情防控政策,考前考后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前14天(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7日)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并签名承诺,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3.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未按照考点所在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坚决杜绝非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免影响个人正常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考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提前告知考点,按照考点所在市防疫防控要求处置。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及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感谢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点击下载附件1:山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

附件2:

各市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及咨询电话

网址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太原 微信公众号“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1-3199908
大同 http://www.dtjcjy.com/ 0352-2537430
阳泉 http://www.yqszkzx.cn/ 0353-2297070
长治 http://www.jyj.changzhi.gov.cn/ 0355-2058509
晋城 http://jyj.jcgov.gov.cn 微信公众号“晋城教育” 0356-2066106
朔州 http://edu.shuozhou.gov.cn/ 0349-8851183
晋中 (高校园区) http://jyj.sxjz.gov.cn 0354-3806644
运城 http://www.yczk.org 0359-2216398
忻州 https://jyj.sxxz.gov.cn/ 0350-2020429
临汾 http://www.lfzkw.cn/ 0357-3063355
吕梁 http://www.llzkzx.com/ 0358-8261426

原标题: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www.sxkszx.cn/news/20211223/n4058115356.html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责任编辑:梁静)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9:00-21:0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