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60名,乡镇卫生院36名。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转为相应普通岗位。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下载>>>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xls
招聘范围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具有衡水市各县市区户籍的往届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的相关证明日期以2021年12月13日之前(含12月13日)有效。
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品行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受任何法律惩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记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任职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3日后出生,含12月13日)。
5、“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3日之前,含12月13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此类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如果某“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无达到分数要求者,则该岗位转为普通岗位,报名考生相应自动转为普通考生身份。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8、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2021】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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