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沧州青县招聘劳务派遣制防疫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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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沧州青县招聘劳务派遣制防疫员5名公告

2021-12-10 11:11:53| 来源:青县人民政府官网

根据我县防疫工作需要,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防疫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企业,此次招聘的防疫员为北盟公司的聘用人员,由北盟公司结合青县防疫工作实际需求派遣至县防疫办相应岗位,从事防疫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共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男性防疫员5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要求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防疫辅助工作的其他原因;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防疫事业,自愿从事防疫辅助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4日至2003年12月14 日);

6.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7.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统计核算类、电子商务类、医药卫生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曾受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有吸毒史的;

8.其他不适宜从防疫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人员待遇

防疫工作人员工资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不低于河北省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 月 9日至2021年12月13日在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220房间

联系电话:0317-4326554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认证报告、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

4.资格审查:由青县北盟公司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注意事项: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青县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的试卷命题、阅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北盟公司负责。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的方法。笔试成绩在青县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发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重新组织考试,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青县北盟公司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北盟公司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北盟公司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北盟公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用工单位负责对派遣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北盟将考核结果作为续签、解除协议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重新组织考试。

本公告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7-4326554

2021年12月8日

原标题: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制防疫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an.gov.cn/article.asp?ID=1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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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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