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并报经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批准,调整了2021年下半年石家庄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方式。现对前期通过网报直接通过认定的人员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通过认定的申请人于12月13日-12月17日,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附件1)“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网报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见附件2)进行材料审核。
二、体检安排
已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并合格的,直接提交体检报告;因多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体检的,请在11月29日-12月3日到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体检(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提交体检报告。(在栾城区参加认定指定医院为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或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中心院区)
三、资料审核
根据《公告》要求,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比对未通过的要件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经确认点审核通过的人员上交网报同版照片,填写邮寄地址,后期各确认点将按邮寄地址邮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现场审核资料未通过人员,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依法由教育部门作出撤销教师资格处理,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石家庄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后续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jz.gov.cn/col/1502849855296/2021/11/24/1637744296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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