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拟向全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拟招录岗位及数量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录工作人员8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7名(长期在基层法庭等艰苦岗位,适合男性)。
二、招录条件
(一)丰宁县户籍
(二)身体健康
(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无吸毒史及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四)不得招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6.不适宜在招录单位劳务派遣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技能测试(打字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2021年11月22日上午 8:30 至 2021年11月26日下午 5:00,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等四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6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314-5979831。
(二)报名审核
报名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初步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参加考试。
(三)发布考试相关公告
报名通过的人员请关注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丰宁门户网,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会通过这两个途径发布。
四、身份、工资待遇及资金来源
1.此次招录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基础工资 1800 元,绩效工资300 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调整工资,缴纳五险。
3.资金来源:此次招录的劳务派遣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
五、人员管理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分别与招录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招录的工作人员签订上岗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由招录单位负责新招录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人社局《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参照人社局、财政局、招录单位等相关办法管理。
3.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服从今后根据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
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岗位信息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原标题: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bfs4Wu4xpBpK7KxU6di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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