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和院校录取批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方法确定排名。
五、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产生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以上内容节选自:南皮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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