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 号)、《关于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 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厅〔2020〕8 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区 2021 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具备西藏自治区户籍、学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笔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在西藏自治区的人员;持有西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西藏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驻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西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形式
笔试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我区自主命题的民族语言学科作答要求,由自治区教育厅在今后的报考公告中予以明确。四、报名程序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信息填报、现场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一)网上信息填报
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8:00。
登 录 教 育 部 中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网(http://ntce.neea.edu.cn),考生本人按照页面提示完成账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 3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不大于 200K,格式为 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 ACDsee 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的打印。
(二)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7 日 18:00。
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即①阶段)的考生,请到就近地(市)教育局招生办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即②阶段),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审核时,除提供报名信息打印稿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籍在西藏自治区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和相应报考级别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含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学信网验证报告。
2. 持有西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含复印件)和相应报考级别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含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学信网验证报告。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西藏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需携带:本人居住证或通行证原件(含复印件)、在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和相应报考级别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含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学信网验证报告。
4.西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盖章版在校生学籍信息证明原件。
5.驻西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复印件)、军队或武警部队政治部出具现役军人证明、相应报考级别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含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学信网验证报告。各地(市)教育局招生办按照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不得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按照地(市)教育局招生办的要求,及时完善个人信息或材料,报名截止时,审核依然未通过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费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为避免考试资源的浪费,考生一旦报名成功后,请勿缺考。今后考试我区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实行网上缴费。
(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在考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考区安排:仅设拉萨考区。
(二)考试时间: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10月30日(星期六) | ||
---|---|---|---|
类别 | 上午 | 下午 | 下午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 |
(三)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 16 个学科。
(四)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间类别 2021 年 10 月 30 日(星期六)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 (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 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五)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 或 301、302)报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见附件
六、违规处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处理。
七、成绩发布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的 10 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向拉萨市教育局招生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拉萨市教育局招生办通知考生。
八、其他事项
(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等资料。
(二)严禁替代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替代考生报名。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三)密码重置。如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后获取新密码,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中。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笔试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四)做好疫情防控。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考生须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备考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流动。有关常态化防疫要求请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zsks.edu.xizang.gov.cn/) “社会考试”菜单中的“通知公告”里查询。
(五)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要求。请仔细阅读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发生。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和认定政策解释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
九、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区教育考试院、教育厅教师处 | 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 8 号 | 0891-6314357 |
拉萨市教育局招生办 | 拉萨市城关区吉日街道林聚路 20 号 | 0891-6364476 |
日喀则市教育局招生办 日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办事处山东路 25 号 | 0892-8832767 |
山南市教育局招生办 | 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湖南路 14 号 | 0893-7820599 |
林芝市教育局招生办 | 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 5 号 | 0894-5822294 |
昌都市教育局招生办 | 昌都市卡若区昌都西路 17 号 | 0895-4822318 |
那曲市教育局招生办 | 那曲市色尼区恰青北路 1 号 | 0896-3924570 |
阿里地区教育局招生办 |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 1 号 | 0897-2821232 |
点击下载>>>西藏附件.docx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 年 8 月 30 日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zsks.edu.xizang.gov.cn/95/144/3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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